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3/30 16:32:21
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二层机构、直属学校:
  为提高我局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办会程序,我局制定《南宁市教育局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南宁市教育局会议制度
 
 
  为提高南宁市教育局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办会程序,参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南府办[2011]1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规定的通知》精神(南府办[2011]2号),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分类
  南宁市教育局的会议分为南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会、南宁市教育局局务会、南宁市教育局全体干部职工会、南宁市教育局专题工作会和南宁市教育局科务会。
  (一)南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会
  南宁市教育局局领导班子会是南宁市教育局部署全局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重要会议,会议由局长主持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副书记)主持,不定期召开。
  1.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2)讨论决定南宁市教育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部署南宁市教育局的重要工作。
  (4)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
  (5)讨论其他需要南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讨论的事项。
  2.与会人员
  (1)南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2)局办公室主任、局党委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3)与议题相关的科室负责人、二层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关学校领导列席会议。
  3.会务规定
  (1)会议议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二层机构和学校的议题根据业务性质,由相关科室负责收集。)会议议题需先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后,由局办公室汇总,并报局长确定。
  (2)由局办公室通知与会人员参加会议,确定会议议程,并通知相关部门准备好会议材料。
  (3)相关科室负责人、二层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学校领导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在指定地点候会,会议根据议程逐项进行,相关科室负责人、二层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学校领导只参加与本部门议题有关的会议。
  (4)相关议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二层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学校领导负责汇报,分管局领导谈初步意见。发言要尽量控制时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讨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5)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局办公室主任做好记录,相关科室负责人、二层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学校领导做好与自己议题有关的会议记录,会后由局办公室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6)南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学法计划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拟订,报局长审定后实施。
  4.学法规定
  (1)南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会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会中学法、专题学法、个人自学等方式。
  (2)南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学法的重点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3)南宁市教育局局领导班子会议题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由议题说明人在介绍该议题时对与议题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讲解。或者根据工作需要,在南宁市教育局局领导班子会上集中对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学习,讲授人由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或专家学者担任。
  (4)专题学法主要学习专项法律知识,讲授人由专家学者和具有实践经验的法律专业人士担任。专题学法活动每年安排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
  (5)个人自学的内容由局长或者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提出,学习资料由局政策法规科提供。
  (二)南宁市教育局局务会
南宁市教育局局务会是听取各分管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加强沟通,局长布置工作的会议,会议由局长主持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副书记)主持,每两周召开一次。
  1.会议议题
  (1)听取各分管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二层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
  (2)部署南宁市教育局的阶段工作。
  (3)讨论其他需要南宁市教育局局务会讨论的事项。
  2.与会人员
  (1)南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科长、副科长。
  (2)二层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3.会务规定
  (1)会前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
  (2)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会议确定的事项,会后由局办公室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三)  南宁市教育局全体干部职工会
  南宁市教育局全体干部职工会是部署全局工作,进行阶段工作总结和进行全局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培训的会议,会议由局长主持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副书记)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1.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2)部署南宁市教育局全局工作。
  (3)进行南宁市教育局阶段性工作总结。
  (4)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培训。
  (5)其他需要南宁市教育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事宜。
  2.与会人员
  南宁市教育局全体干部职工。
  3.会务规定
  (1)会前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
  (2)由局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会议布置的事项,由局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做好落实工作。
  (四)南宁市教育局专题协调工作会
  南宁市教育局专题工作会议是南宁市教育局领导就所管某方面的工作或某个专题召集相关单位进行讨论研究的专门工作会议,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副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1. 会议议题
  局长或副局长就所管某方面工作批示形成专题会议议题。
  2. 与会人员
主持人,议题涉及的科室负责人、二层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关学校领导。
  3.会务规定
  (1)会前由相关科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
  (2)由相关科室负责人、二层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关学校领导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会议确定的事项,由相关科室、二层机构、有关学校做好落实工作。
  (五)南宁市教育局科务会
  南宁市教育局科务会是南宁市教育局各科室组织召开的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和布置科室业务工作、就基层单位的工作汇报或者专题请示进行研究的工作会议,会议由科室负责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1.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和布置科室的业务工作。
  (3)研究基层单位的工作汇报或专题工作请示,并作出决定。
  (4)其他需要科务会进行讨论、研究和决定的事项。
  2.与会人员
  科室全体工作人员。
  3.会务规定
  (1)科务会议的议题,应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确定,也可由分管该项业务的人员提出,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确定。
  (2)会前由科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
  (3)科务会议要明确专人记录,科务会议记录由科室负责存档。
  (4)会议确定的事项,应由科室负责人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落实工作。
  二、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要按照要求参加会议,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应在会前请假(副处级以上干部向局长请假,科级领导向分管局领导请假,科员和工勤人员向部门领导请假,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参加南宁市教育局局领导班子会的部门负责人发言应开门见山,简明扼要,表述准确,尽量控制发言时间。
  (三)会议讨论事项属秘密的,与会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会议内容。会议确定的事项,以会议记录或者相关的文字记录为准。
  (四)开会期间,与会人员的手机必须关机或者调整到静音、振动状态。确有急事须接、打手机的应到会议室外。
  三、会议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会议确定的事项,相关部门要根据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的要求认真执行,抓紧办理。执行中遇到重要问题以及执行的结果,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局办公室和局纪检监察室要根据局领导的指示,做好督办工作。对会议确定的事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